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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活动的通知

   武清开发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天津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办法》、《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及武清区人社局要求,自2022年9月1日,启动开发区本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武清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包含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等),已被天津市人社执法总队抽取的用人单位除外。
  二、审查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1月4日
  三、审查程序
  (一)自查自纠,规范管理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用人单位对本企业用工、工资支付及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进行自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二)报送材料,审查登记
  用人单位自查完毕后,应于2022年11月4日前将填写完毕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登记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武清开发区人力资源部(福源道18号一楼)。
  (三)相关提示
  1、凡已通过2021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或已被命名为区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用人单位,只需将2022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填写完毕后报送即可,原则上只作认定登记;
  2、凡未参加或未通过2021年度书面审查且不是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用人单位,除需填写完整的2022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外,还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各1份):(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截止至正式提交材料之日上月工资明细表;(3)截止至正式提交材料之日上月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4)全部职工《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复印件。
  3、《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第二部分第一项“劳动用工情况”及第二项“劳动合同情况”中所涉及数据以报送月当月信息为准填写;第四项“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中所涉及数据以报送月上月信息为准填写。
  四、审查意见
  书面审查意见分为合格、整改后合格、不合格三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B、C三级。
  五、审查要求
  武清开发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均应参加202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如实填写报送书面审查材料,对拒不按本通知要求参加书面审查或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武清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2128397
  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05 13: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