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1.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设置安全管理人员;
2.未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隐患进行整改;
3.接触职业卫生岗位操作人员,岗前、岗中未做职业健康体检。
对其处以了数十万元的罚款。望各企业高度重视,以此为戒,树立并践行“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自查、发现隐患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上限处罚,直至停产关闭,绝不姑息。
武清开发区安全管理部
2018年8月8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8-08-08 15: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