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房管局关于开展 2018年“安全生产月”既有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全面提高安全素质和应急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并结合《武清区安委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的通知》和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本次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我区分别开展老旧房屋、玻璃幕墙、房屋结构安全检查。要求各企业对本单位辖区内危险房屋、严损房屋、阳台及外檐等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检查,建立隐患检查台账。依据《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附件)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房屋产权人或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好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属地政府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各企业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和区管局,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附件: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
武清开发区安全管理部
2018年6月20日
附件:
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 |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8-06-20 08: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