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集团、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引导我市制造业企业、服务业企业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做强做优做大,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天津市企业联合会、天津市企业家协会按照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统一部署,依照国际惯例,以上年营业收入为排序依据继续开展2022天津制造业企业100强、服务业企业100强排序分析工作,同时,我们将依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下简称“战新”)业务归口统计的营业收入,向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推荐申报“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100强”。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说明
2022天津制造业企业100强、服务业企业100强排序分析,申报表统一规范为《2022天津制造业企业100强、服务业企业100强申报表》(见附件一)。
二、申报资格
2022天津制造业企业100强申报资格:凡是在天津市区域内注册,2021年完成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2022天津服务业企业100强申报资格:凡是在天津市区域内注册,2021年完成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含2亿元)的企业。上述所指的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以及各类资产经营公司,但包括在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中国自然人或法人、主要业务在境内的企业。
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最后能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去,因此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
三、申报材料提交
天津制造业企业100强、天津服务业企业100强排序工作由企业自主申报,申报表要用计算机打印。如用手工填写,必须字迹清晰工整,按照填报说明完整填报有关数据。为了保证数据的客观公正,申报企业均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确认的2021年度相关合并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包含事务所盖章页、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未能提供的,需提交能够证明企业数据真实可靠的材料,如上报地方财政局、统计局、国资委、发改委或主管部门的报表(副本),亦可由审计机构、上报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属行业协会盖章确认。凡只提供企业申报表或数据不完整又无法确认的,均不再纳入申报范围。
申报表一式三份连同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我会。
四、加强申报工作的联系和信息沟通
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市企协研究部及时沟通联系。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申报表及其填报说明可从天津企联网www.tjql.org下载。
联系人:天津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部
张笑萌张瑞
联系电话:022-23515490 15522017859
电子邮箱:tjqlyjb2022@163.com
报送地址:天津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部
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1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