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和规范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规〔2021〕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文旅局近日下发《关于商请各区人民政府提供民宿工作进展情况的函》,要求各单位要全面梳理本辖区内符合《实施意见》的民宿底数、总结民宿工作整体进展情况。按照区领导批示要求,请各相关区直单位,对照《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经分管领导同志审定后报区商务局邮箱;请各镇街园区,认真摸排辖区内民宿底数,填写民宿底数汇总表(附件1)报区商务局邮箱,如不存在请报空表。工作报告及民宿底数汇总表请于4月11日下午下班前报区商务局,区商务局整理汇总后报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8日
(联系电话:82138857;
邮箱:wqswwsyk@tjw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