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就业的补贴政策
一、企业吸纳农民工一次性就业补贴
企业新招用农民工就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户最高补贴20万元。
办理联系电话:59618765
二、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本市中小微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本市生源和本市院校外地生源),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户最高补贴20万元。
办理联系电话:59618752
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吸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本市生源和本市院校外地生源)的本市小微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大学生创业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和养老服务企业,给予企业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35935元和1年岗位补贴10464元。
办理联系电话:59618752
四、企业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企业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35935元和1年岗位补贴10464元。养老服务企业和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多加1000元补贴。
办理联系电话:59618765;
五、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企业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35935元和1年岗位补贴10464元。
办理联系电话:59618765
职工技能培训的补贴政策
一、职工免费线上学技能
在应对疫情期间开展免费学技能活动,依托市人力社保局遴选认定的14家线上培训平台,免费为本市区域内的各类企业职工提供线上免费学技能服务。
办理联系电话:59618763
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申请相应的技能提升补贴补贴。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办理联系电话:29336432、29320022
三、企业培训中心遴选
面向全区各领域、各行业,遴选一批具备一定规模、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培训中心,鼓励利用自有设施设备开展职工培训,并给予政策支持。开展“职业市场需求程度目录”内职业技能培训的,按照《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给予企业培训费补贴。
办理联系电话:59618763
四、新型学徒制培训
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中级证书的每人每年最高补贴5000元,取得高级证书的每人每年最高补贴5500元,取得技师及以上证书的每人每年最高补贴7000元。
办理联系电话:59618763
援企稳岗的补贴政策
一、大龄续签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与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职工签订或续订(变更)5年及以上长期劳动合同,按照签订或续订(变更)长期劳动合同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劳动合同期限满5年不满10年的补贴期限12个月9890元,劳动合同期限满10年及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补贴期限24个月19780元。
联系电话:59618756
二、失业保险返还
本市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上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的,参保职工在30人及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每人121元),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返还(每人242元)。
办理联系电话:59618756
就业见习的补贴政策
建立就业见习基地的用人单位开展就业见习活动,按照参加就业见习的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954元就业见习补贴(生活补贴1744元、带教费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10元)。对留用本单位就业见习满3个月的人员,按照每留用1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基地留用奖励。
办理联系电话:59618752
灵活就业的补贴政策
一、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
毕业2年内本市高校毕业生(含本市生源和本市院校外地生源),实现灵活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给予最长2年三项社保补贴,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给予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额三分之二的补贴(18235元)。
办理联系电话:59618752
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给予最长3年三项社保补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其中,零就业家庭人员、单亲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补贴标准为最低缴费标准的四分之三(33120元);其他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为最低缴费标准的二分之一(22080元)。
办理联系电话:59618765
自主创业的补贴政策
一、创业房租补贴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租赁房屋或工位正常生产经营的,给予其创办企业每月最高2500元(房屋)、600元(工位)房租补贴,最长2年。
咨询联系电话:59618752
二、创业法人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本市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津落户5年内的“海河英才”以及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在津首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可申请享受3年五项社保补贴35935元和1年岗位补贴10464元。
办理联系电话:59618752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新创办企业(注册2年内)正常经营满1年,带动就业1人以上并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可享受一次性3000元的创业补贴。
办理联系电话:59618766
四、创业担保贷款
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享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享受政府贴息后利率为2.2%。(利率根据政策调整)
办理联系电话:59618766
五、创业培训
本市户籍的各类人员,可参加免费的创业培训,提升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
办理联系电话:59618766
公共就业服务事项
一、企业招聘
1.现场招聘:武清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智能招聘大厅涵盖求职登记、信息发布、展位预订、招聘洽谈等多项服务功能,定期举办现场招聘活动,免费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了高效对接的智能信息平台。
2.线上招聘:武清区就业服务地图(www.wqggjy.com),实现就业政策、人员求职、招聘洽谈等就业信息的多渠道发布,让企业用工和求职者就业无缝对接。“打零工”模块,进一步畅通灵活就业群体就业渠道,有效促进用工双方精准高效对接。
咨询联系电话:22151837
二、企业职工就(失)业登记、退工登记、劳动合同续签、失业保险申领、企业开户登记
咨询联系电话:58958256
三、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咨询联系电话:29324408
四、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含争议、纠纷)
咨询联系电话:2934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