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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2021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宣传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宣部文改办《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202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改办发〔2021〕4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要求,有效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1年文化产业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1月1日
  二、申报条件及范围
  项目申报主体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两年以上,从事以文化为核心内容的创作生产、传播展示等生产经营活动,处于持续经营状态,信用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的法人单位。申报项目要有明晰的建设开始和完成时间,有明确的目标市场,
  有合理的盈利预期,已完成可行性论证,具备一定实施基础,启动实施且尚未完成。
  三、申报方式
  实行网络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
  申报网址:tb.cppinfo.cn申报系统端口在申报期间开放,逾期关闭,项目将无法再申报。
  各申报单位完成网络申报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盖章件(一式二份),网络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必须完全一致。纸质申报材料请于11月1日前报送至天津市委宣传部文改办,审核后统一报送中宣部。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委宣传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切实以项目建设引导文化企业聚焦发展方向、聚焦发展重点,带动本地区、本单位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要加强文化产业项目的征集、遴选、常态管理工作,注重发挥国家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的引领示范作用,有关扶持政策要向入库项目倾斜,切实推动入库项目落地实施。中宣部将通过国家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推动文化资源与资本市场对接,探索建立多元投融资渠道,引导文化产业投资方向。
  2.申报项目分为具有直接投融资需求的项目和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两类,一个项目只能申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
  3.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每个企业申报不超过1个项目,集团及下属企业总计不超过4个,每个区总计不超过2个。注意申报项目应在优化结构布局、加快转型升级、提高质量
  效益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在产品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有较强示范作用,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较好发展前景。规模过小、尚未启动、还在规划期的项目不建议申报,各区申报数量没有下限要求。
    4.申报之前请认真阅读国家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2021年度申报指南。
  联系人:崔捷
  联系电话:83608572
  申报网址:tb.cppinfo.cn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
天津市委宣传部文改办
2021年10月18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9 14:2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