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清区享受人才自主认定支持企业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为深入落实《武清区构建人才全面发展生态的若干措施(试行)》(津武党发〔2021〕4号),按照《武清区人才认定服务实施细则(试行)》(津武人才办〔2021〕1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数量
(一)支持对象。符合《武清区六大产业创新平台需求目录(2021版)》方向的实体企业。
发展质量类是指,首次入选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市级重点支持“项目+团队”等“海河英才”行动计划项目的企业。
基层推荐类是指,发展质量类以外的企业,根据企业技术水平、发展前景、综合贡献等条件,从园区、镇街推荐的企业。
其他类是指,经区人才办审议,取得重大突破或有突出贡献的企业。
(二)支持数量。按照六大产业创新平台人才需求和财政资金预算等情况,今年拟支持100家左右重点企业,其中,发展质量类60家左右,基层推荐类40家左右。对于基层推荐类企业,园区推荐认定30家左右、镇街推荐认定10家左右,区人才办依据园区符合六大产业创新平台相关目录方向实体企业的数量和质量,确定各园区推荐名额。
二、申报材料
1、武清区享受人才自主认定支持企业申报表。
2、申报企业附件材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在细分行业的技术水平在全国、全市排名相关证明材料或荣誉证书;
(3)企业拥有领军人才和人才团队的相关材料;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提交
1、各申报单位于4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开发区管委会科技人才部,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材料及企业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申报材料统一加盖公司公章。
邮箱:wqkfqkjfwb@tj.gov.cn
电话:22988116
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9 09: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