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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现将《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企业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申报,于1月14日前携带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见附件3)、申请(见附件4)到企业服务部开具推荐函。

  邮箱:wqkfqqyglb01@tj.gov.cn

  联系人:蒋琳

  联系电话:82190617

  2021年1月8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08 09: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