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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0年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的具体工作安排

各企业:

  按照《市科技局关于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区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单位预征集

  由于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采取限额制,请有意向申报科学技术奖励的单位于7月28日下午5:00前将科学技术奖励预申报表(附件3)交至区科企办,区科企办将择优向市科技局提名推荐,并分配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账户。

  二、提名材料填报方式

  获得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账户的候选项目按照《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的要求,登录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kjjl.kxjs.tj.gov.cn/)进行提名材料填报。

  三、系统填报截止时间

  2020年8月24日上午11:30,逾期不予受理。

  四、纸质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2020年8月28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区科企办,地址:区政府C楼419室。

  提名科学技术奖各奖项应报送的纸质提名书数量如下:

  科技重大成就奖、国际科技合作奖:10份;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1份。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相关要求见《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附件2)。

  (二)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按等级标准提名,提名项目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评其他奖级。

  (三)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

  (四)提名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须事先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五)被提名项目(人选)在项目完成单位需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求详见《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公示时间各自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六)根据《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津科规﹝2017﹞10号)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不得作为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或第一完成单位。

  (七)提名书中1份原件材料应在首页右上角注明“原件”字样,正文所有需签字或盖章页不得为复印件,附件中的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应用单位出具的主观应用证明和经济效益证明等材料要求原件,其他可为复印件。报送的提名书中需签字或盖章处不得有遗漏,完成人签字须为本人手签,不得代签。

  六、联系方式

  (一)报奖事项咨询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李阳梓电话:82966320

  邮箱:wqkqbywk@tjwq.gov.cn

  (二)系统技术支持

  王欣宇电话:23106167

  (三)科技成果登记

  陈丽君   电话:24324832

附件:

  武清开发区科技服务部

  2020年7月21日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0-07-22 09: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