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标牌的通知
各企业:
按照市高企认定办工作安排,区科企办受市科技局委托负责发放部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标牌并组织企业支付标牌制作成本费用,请以下表格内企业于7月31日之前携带标牌领取回执(附件1)到区科企办(武清区政府C-419)领取标牌及发票,现场支付标牌制作成本费(210元/个)。
特别说明:
1.领取人须出示健康码并佩戴口罩,现场保持1米以上间距。
2.领取人须现场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并务必添加备注信息为“武清区+企业名称”。不接受现金支付。(请领取人携带可进行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的手机)
附件:
科技服务部
2020年6月30日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0-06-30 09:4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