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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商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积极应对疫情扩大防疫物资进口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申报内容:自天津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20年1月24日零时)至天津市一级响应解除,我市企业接受市级或区级相关部门委托,以一般贸易方式(不含捐赠)进口防疫物资,对企业防疫物资进口额给予贴息支持。

  市商务局根据年度进口支持资金总额、企业进口总额等因素确定商品支持系数,核定支持资金金额。每家申报项目单位累计支持资金不超过20万元。该项目与天津市支持进口项目重合的商品不重复支持。

  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7月15日。

  联系人:张晓玉电话:8217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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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0-05-11 10:4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