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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农民工身份认定标准及 落实普惠服务政策的补充通知

各基层企业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天津市总工会关于农民工入会两新组织建会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推进农民工会员普惠政策的落实,做好做实服务农民工工作,现根据市总重新调整的农民工身份认定标准和补贴发放要求,就下一步工作安排如下:

  一、农民工认定及提供佐证材料

  1、本地、外地农民工认定均按照“户别”为“农业”或户口本首页“住址”明确到“XX村”进行界定;(提供本人页和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2、由农民工本人签署身份承诺书(附件1)。

  二、补贴发放方式

  1、各基层企业工会应对本单位在岗农民工进行调查摸底,并于11月22日17:00前将附件2《农民工会员普惠补贴申请报告》、附件3《农民工会员补贴发放汇总申请表》(含未办理天津银行工会卡农民工)、及所有相关人员的户口本本人页及首页复印件和承诺书上报武清开发区工会。

  2、开发区工会将根据各单位申报补贴金额及相关佐证材料,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工补贴直接划拨至各基层企业工会账户。(需提供工会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收到开发区工会划拨资金后,各企业工会可视情况采取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进行发放。

  现金发放的务必逐人签字填写《农民工补贴实名制领取签收单》,不得代领。

  银行转账的需提供银行转账清单,并附《农民工补贴实名制领取签收单》(签字栏标注银行转账)

  4、各企业工会务必在收到资金后一周内完成补贴发放,并将《农民工补贴实名制领取签收单》复印件盖章上报开发区工会。

  武清开发区工会

2019年11月19日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9-11-20 09:5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