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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 “一条龙”应用计划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进重点工业基础产品和工艺示范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继续开展2019年度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工作,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9〕212号),请各企业积极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19年,选择“传感器”“控制系统”“超低损耗通信光纤预制棒及光纤”“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耐高温叶片”“高性能难熔难加工合金大型复杂构件增材制造(3D)打印”“石墨烯”等6条龙开展相关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条龙”应用计划承担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2.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持续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良好,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3.产品、工艺或项目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等要求,与拟参与“一条龙”应用计划有直接关联性,满足具体环节设定的条件。

  4.近3年经营业绩良好,利润率超过同期同行业平均水平。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5.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社会稳定事件,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按照附件“一条龙”应用计划申报指南填写申报书。

  2.申报材料有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评审程序。

  3.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三)优先支持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优势企业、2018年度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内企业、已承担工业强基重点突破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计划。

  三、工作程序

  (一)请申报企业于2019年10月18日前向武清开发区企管部报送推荐文件(附各单位申报书一式4份及电子版)。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机构作为“一条龙”应用计划推进单位,协助推动“一条龙”应用计划的实施。

  四、配套政策

  (一)“一条龙”应用计划承担单位,将明确为工业强基工程“四基”产品和技术应用示范企业(单位)。

  (二)承担单位在“一条龙”示范应用中开展的项目,将明确为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项目。

  (三)承担单位和示范项目将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其他银行、产业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对接的重点。

  (四)支持承担单位积极参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卓越提升。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振欢 联系电话:82190639

  武清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14日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9﹞212号)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9-10-14 17: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