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国民经济动员中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建设,推动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不断深入发展,按照《天津市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度国民经济动员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动员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从事业务与军事斗争准备需求密切相关,属于国民经济动员能力建设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符合国民经济动员能力建设布局要求。
2.具有承担国民经济动员任务的相关业务资质和综合实力,在相关行业和领域处于技术与市场领先优势。
3.拥有相应的生产动员技术,具备较强的动员转扩产能力。能够满足应战应急保障所需的装备物资、设施设备和专业保障人员,具有较好的快速反应能力。
4.优先从区级重点单位中遴选具备一定技术、规模优势的重点单位或组织。
5.能够积极履行动员义务,主动承担动员任务。
二、申报时限
申报时间截止日期:2019年8月29日
市级动员中心经批准设立后,由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会同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与其签订相关合同、授牌,并由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安排一定数额的国民经济战备动员费支持动员中心的建设和运行。
请各单位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与8月29日前将《申请报告》发送至wqfgwwjglk@126.com。
联系人:郑云旺 联系电话:82138177
武清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
附件:
《申请报告》格式、要素和要求 |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9-08-27 13:4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