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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图1)

开发区安委会各相关部门、各企业:

  为深入学习国务院安委会“7•26”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打好打赢本质安全攻坚战,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经开发区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开发区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践行安全发展理念,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着力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城镇燃气、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油气管道、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决战决胜本质安全攻坚战,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武清开发区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发区工委书记为组长,安委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委会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委会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分类分级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研究制定本管辖区域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工作落实,严格做到方案下发全覆盖、动员部署全覆盖、组织推动全覆盖、监督检查全覆盖。要摸清本管辖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时汇总上报排查整治情况。各副组长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推动、亲自抓好落实,分别带领检查组,深入基层单位、工作场所、车间班组,对区域内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安委会各相关部门要借助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严查生产经营单位深层次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详细列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台账,对安全隐患彻查严改。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销号和内部责任追究的闭环管理。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主要风险进行分析评估,落实分级管控责任。

  (三)强化隐患整改治理。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时限与标准,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挂牌督办部门和整改时限。对已责令停产整顿的企业要逐一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已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进行跟踪复查,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和死灰复燃,严防反弹;对新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治理一起。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1日)。安委会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方案,积极开展动员部署,层层压实责任,明确相关职责,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工作,于8月1日前将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安全管理部。

  (二)检查督查整改阶段(8月2日至10月20日)。安委会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管辖区域实际,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排查,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到期复查,每月月底前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三)检查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安委会各相关部门要对百日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于10月30日前将总结报送至安全管理部。

  五、排查重点和责任分工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突出重点、解决难题,认真开展“六查六看”,即:①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②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③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④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⑤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看是否核发有效规范的资质证;⑥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安委会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逐级压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避免失控漏管。本次排查整治行动由开发区安委会统一组织,安委会各相关部门对照自己的责任分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安委会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好人主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回头看”等工作方式,直插现场,查找隐患。

  (二)全面排查治理,强化整改。安委会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各部门负责同志具体抓,按照“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要求,明确责任人、资金来源、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严格对照时间节点组织验收。

  (三)加大处罚问责力度,严肃问责。安委会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结合本管辖区域工作实际,统一资源、整合力量,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落实。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对于整改不及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整顿,并将隐患上报相关职能部门或安委会办公室,对于不履职尽责的企业及相关人员采取约谈、处罚的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的企业及个人的惩罚力度。

  (四)广泛宣传教育,全民参与。安委会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宣传栏等媒体平台,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报道,曝光群众身边典型火灾案例以及久拖不决的隐患问题,形成全民关注消防的浓厚氛围。

  请安委会各相关部门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情况和方案于8月1日前报送安全管理部;分别于8月28日、9月28日上午10时前报送当月小结及统计表,10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及统计表。

  2019年7月31日

  武清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附件:

1.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
2.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明细表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9-08-05 14:4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