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清区知识产权局2019年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费用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相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19年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费用补贴的通知》要求,现将《武清区知识产权局关于2019年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费用补贴发放方案》印发,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2019年6月2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武清区知识产权局2019年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费用补贴发放方案
按照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19年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费用补贴的通知》要求,为落实好我区2019年度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费用补贴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补贴对象
(一)武清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首次取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包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2016)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认证证书且有效(享受过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组织的贯标认证补贴的单位不进行重复补贴),并在截至2019年6月30日拥有有效专利,该专利为申报单位作为第一申请人提出申请并获得授权,且自专利申请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该专利第一专利申请人和第一专利权人未发生变更。
(二)对于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取消当年度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费用补贴申报资格。
二、补贴标准
补贴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实际产生的认证费和服务费,每个单位补贴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各申报单位于8月1日至7日将申报材料提交到武清区知识产权局(武清区泉旺路139号区知识产权局414房间)。
四、申报补贴所需材料
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区知识产权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2019年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费用补贴申报表》纸件及电子件(附件1)。
(二)申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截至2019年6月30日拥有的有效专利清单纸件及电子件(附件2)。
(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证明申报单位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实际产生的认证费和服务费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1.申报单位与认证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向认证服务机构支付的推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服务费相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单位与认证机构签订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合同,向认证服务机构支付的认证费相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报单位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工作情况纸件及电子件,内容应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施情况、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取得的成效和典型事例、未来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展望等内容,并附单位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有代表性的照片3张。
上述材料中,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其它纸件申报材料左侧胶装成册,相关费用票据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财务章,其他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受理审核工作
(一)各有关单位应当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向所属区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补贴所需材料,区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整理汇总。
(二)补贴申请由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审核,对通过审核的,按规定程序下达资助资金计划并抄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三)申报单位必须据实提供补贴申请,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全额追缴补贴资金,取消其补贴资格。若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19年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费用补贴的通知》,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各镇街、园区协助区知识产权局做好此次贯标费用补贴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金红 王韦炜
联系电话:22204928
附件:
附件1:天津市2019年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费用补贴申报表 |
附件2:截至2019年6月30日单位拥有的有效专利清单 |
附件3:天津市2019年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费用补贴汇总表 |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9-07-04 09:4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