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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所获表彰或荣誉称号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按照市绩效办、区绩效办关于获得表彰荣誉进行加分的有关规定和2018年区绩效考评工作安排,现收集各企业2018年获得表彰、荣誉称号。

  一、获奖主体:园区各企业。

  二、获奖时间: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奖时间以正式下发的文件、证书、牌匾上的时间为准)

  三、表彰单位: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部门、国家部委、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

  四、表彰类别:所获表彰或荣誉称号主要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为主,应为对单位的综合性表彰。

  五、佐证材料:颁布表彰或荣誉称号的单位下发的正式文件、获奖证书、获奖牌匾或官方网站公开信息等。

  请各相关企业于2月14日(周四)下午16:00前将填好的《各单位获得表彰或荣誉称号汇总表1、2》和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发送至邮箱。

  联系电话:82109675

  电子邮箱:yangzhijun228@163.com

  附件:1.《各单位获得表彰和荣誉称号汇总表1、2》

  2.《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中央和天津市部分)

武清开发区总公司企管部

2019年2月14日

附件:

《各单位获得表彰和荣誉称号汇总表1、2》
《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中央和天津市部分)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9-02-14 11: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