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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企业:

  2018年7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原化学工业部1997年3月1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2号)同时废止。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天津武清开发区安全管理部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8-10-17 10: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