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企业:
2018年7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原化学工业部1997年3月1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2号)同时废止。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天津武清开发区安全管理部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8-10-17 10: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