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遴选支持2018年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部门,各职业院校,各公共实训基地,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津党发〔2018〕17号)精神,2018年,拟遴选支持一批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全市拟遴选支持不超过10个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每个项目可申报2-3个专业(职业)开展建设)和不超过10个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二、遴选范围
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围绕“一基地三区”建设需要,重点依托战略新兴产业(主要是指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出资创意、航空航天、技能环保)领域建设。
(一)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院校、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或企业技能培训中心。已认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专业不得重复申报。
(二)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主要依托企、事业单位及行业组织,由技能大师领衔建设,由建设单位申报。
三、遴选条件
(一)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院校、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或企业技能培训中心。
2.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3.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具有3个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缺特色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满足年培训1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年培训规模不少于2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4.有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其中,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或企业技能培训中心的学生数按同期培训规模计算);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以上。
5.与5家(企业培训中心不受数量限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共建学生实习基地和师资队伍,开展联合培养。
(二)申报天津市技能大师人选须全职在生产服务和教学一线工作,掌握高超技艺、绝技绝活,带徒传技效果显著,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职业技能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难题,在技术革新、工艺改造、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创造了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3.在开展技能交流、带徒传艺、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贡献突出。
4.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天津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
5.世界技能大赛获奖的选手或专家教练组长,或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二类技能竞赛前3名获得者,或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3名、二类技能竞赛第1名获得者。
6.掌握传统民间工艺,具有绝技绝活,并具有带徒传艺能力的能工巧匠。
四、遴选程序
1.符合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条件的单位,登录天津人才工作网(海河英才网)(网址:www.tjrc.gov.cn),下载并填报《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和《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符合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的单位登录天津人才工作网(海河英才网)(网址:www.tjrc.gov.cn),下载并填报《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同一主管部门多家单位申报建设项目的,由主管部门排序后上报)。
各单位于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及其它证明材料上传至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指定邮箱zypxgy@163.com。
2.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并将预审结果告知申报单位。
3.通过预审的单位10个工作日向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海河英才服务窗口”报送书面申请材料。材料一式10份,统一使用A4纸印制成册。
4.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在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对通过评审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由市人力社保局印发通知,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报市人才办审核并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将资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建设单位。
五、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独立法人资质(扫描上传邮箱)。
(二)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1.《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领衔技能大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上传邮箱)及复印件。
3.领衔技能大师主要技术成果、专利、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邮箱)及复印件。
六、支持政策
(一)对被认定为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经费资助,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二)对被认定为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授予“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给予一次性30万元经费资助。有条件的区、委办局(集团公司)、用人单位可给予相应经费匹配。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2年。
(三)被认定为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优先推选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以及高技能人才培训需求,做好技能大师工作室推选和建设工作,为“一基地三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各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初审、推荐等工作,确保项目信息准确、申报及时。项目获批后,做好项目建设各项工作。
联系人: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83635032
通讯地址:南开区迎水道47号
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83218261、83218255
通讯地址:和平区建设路18号
附件:1.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018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1.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
2.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
3.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8-08-10 15: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