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开发区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工作方案
按照区纪委印发的,《关于加大春节期间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方案》(津武纪发〔2018〕4号)要求,为做好春节期间宣传、教育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1、开发区机关、创业总部基地、国际企业社区、高新公寓、广场、宾馆等场所的宣传栏张贴 “十严禁”要求。(责任部门:综合服务部、工业物业公司、开发区物业公司、赛得物业公司)
2、在开发区机关显著位置张贴“十严禁”内容,在开发区物业公司、工业物业公司、赛得物业公司、赛得商务会议中心等大厅或前台张贴并发放“十严禁”内容。(责任部门:工业物业公司、开发区物业公司、赛得物业公司、赛得商务会议中心)
3、春节期间向开发区全体员工发送“十严禁” 廉政短信,进行提醒。(责任部门:综合服务部)
4、利用开发区官网、协同先锋报、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十严禁”内容。(责任部门:综合服务部)
5、向辖区内企业印发“十严禁”内容。(责任部门:企业管理部)
6、在干部员工中开展“十严禁”征文大赛,评选出优秀作品刊登在协同先锋报上进行展示。(责任部门:综合服务部)
武清开发区
2018年2月8号
“十严禁”纪律要求
全体员工:按照区纪委规定,春节期间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十严禁”纪律要求。“十严禁”要求内容:
一、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二、严禁违规举办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或借招商引资之机搞各种形式的论坛,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
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四、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节日礼品礼金。
五、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六、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七、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
八、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九、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
十、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推绕托”。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8-02-11 13:4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