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武清区本土人才培养“鲲鹏工程”人选申报选拔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根据《关于实施本土人才培养“鲲鹏工程”的意见》(津武人才【2015】3号)和相关领域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现将《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土人才培养“鲲鹏工程”人选申报选拔工作的通知》(津武人才办〔2017〕13号)转发给你们。
请根据通知要求,责成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本企业符合条件人员做好申报工作。相关材料(见附件)于12月15日12点前报送到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拔尖人才人选材料包括:《拔尖人才人选申请表》、《拔尖人才人选汇总表》一式2份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后原件退回)。
骨干人才人选材料包括:《骨干人才人选申请表》、《骨干人才人选汇总表》一式2份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后原件退回)
联系人:徐宁
联系电话:82170913
邮箱:udarlzyb@126.com
附件:
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土人才培养”鲲鹏工程”人选申报选拔工作的通知 |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11-13 09: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