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业经济委员会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工业主管部门:
为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快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组织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绿色制造系统集成等申报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规〔2017〕5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电子版请登录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网站www.tjec.gov.cn,在“通知公告”栏中下载,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支持的重点方向
(一)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
一是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开展智能制造基础共性、关键技术、行业应用基础性标准研究,开展试验验证;建设试验验证平台,推进智能制造标准贯彻实施的公共服务平台。二是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重点在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五个方面开展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广应用。
(二)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
围绕《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十大领域‘一揽子’突破行动”关键核心瓶颈要求,核心零部件(元器件)重点支持机器人减速器、高速列车设备部件、智能终端核心芯片等方面;关键基础材料重点支持高温超导材料、生物基材料、石墨烯、特种陶瓷和人工晶体等新材料;先进基础工艺重点支持集成电路封装、增材制造等工艺。
(三)绿色制造系统集成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97号)要求,重点在机械、电子、化工、食品、纺织、家电、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围绕绿色设计平台建设、绿色关键工艺突破、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三个方向,推进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
(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
按照《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9号)、《关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建〔2015〕82号)、《关于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建〔2016〕60号)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
(一)各镇街、园区工业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于2017年6月1日12:00前联合向区工业经济委员会报送推荐文件(一式7份),并附项目汇总表及各项目申报文件和材料(一式17份,附电子版)。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项目建设所在镇街、园区工业主管部门申报。
(二)工业强基工程将由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官网等网站另行发布招标公告。请各镇街、园区工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重点方向、主要内容和产品(技术)要求及实施目标,组织本辖区在国内本行业有竞争力、有项目实施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做好投标准备工作,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企业投标文件需区工业经济委员会出具推荐意见。请各单位按照招标公告要求,于投标截止日3个工作日前将项目投标文件报送至区工业经济委员会(一式3份)。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投资与项目管理科邮箱(wqgjwywk tjwq.gov.cn)。
(三)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项目的具体申报指南及申报要求分别参见《通知》中附件1、2、3,请严格按照附件要求组织审核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园区工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加强组织协调,并按照职责分工对项目执行、补助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每季度末将本辖区项目执行情况报送区工业经济委员会。
(二)有关财政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的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和《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4号)执行。
(三)请各项目单位严格按项目批复(合同书)实施项目。对于擅自调整、无故延期或拖期严重的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将酌情调减后补助资金额度,情节严重的不再下达后补助资金或追回已下达资金。
(四)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时限报送文件材料,逾期将不予办理。
2017年5月27日
(联系人:区工业经济委员会投资与项目管理科崔占彬;
联系电话:2952729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2017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 |
附件2: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申报要求 |
附件3: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申报要求 |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06-05 10: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