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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环保治理设施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企业:

  2017年6月20日,静海区福明树脂有限公司在委托天津津荣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装调试环保设备过程中,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环保设备安装调试人员2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另外,2016年11月10日,武清区南蔡村镇天津摩德运动器材公司,发生一起因环保除尘装置内金属粉尘受潮发热而引发的粉尘燃爆事故,造成1人死亡,12人受伤。经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上述两起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进行环保污染治理过程中所采用的工程设计以及所安装的设备、设施等不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也未进行必要的安全风险评估造成的。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类似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从即日起,开展环保治理设施专项安全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重点

  在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涉爆炸粉尘企业安装的环保治理设施;其他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环保治理设施。

  二、专项检查内容

  1.环保治理设施所采用的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针对重要风险源点开展过安全风险评估。

  2.安装的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进行污染治理的是否进行过安全论证。

  3.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对安装的环保治理设备设施做补充安全评价报告。

  三、整治安排

  各企业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对已安装的环保治理设备设施登记造册,并立即组织开展环保治理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完善风险管控措施,严谨细致的补充安全评价报告,存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停用并组织整改。对计划安装的环保治理设备设施,要在安装使用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保符合安全法规和标准。

  四、工作要求

  1.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特别是:对采用“低温等离子”等可能产生点火能的工艺或设备设施处理易燃易爆挥发性有机物的,或采用湿法除尘处理铝、镁等金属涉爆粉尘的环保设施,要立即停用,并全面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开发区安委会将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对发现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必须进行问责处理,对存在严重隐患和问题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进行约谈或问责,对未组织安全风险评估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责令企业停产整改。

  3.各相关企业要及时汇总上报专项检查进展情况,请于2017年7月18日前将涉危、涉爆粉尘企业已安装环保治理设备情况调查表(附件)报送开发区安全发展部。

  附件:涉危、涉爆粉尘企业已安装环保治理设备情况调查表

开发区安委会

2017年7月17日

附件:

涉危、涉爆粉尘企业已安装环保治理设备情况调查表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07-17 11: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