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企业安全资格证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为落实《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切实提高安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开发区安委会决定组织企业安全资格证培训考核工作。
一、培训对象
1.新建企业的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
2.目前尚未取得安全资格证或2017年安全资格证即将到期的企业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
3.转到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未持有安全资格证的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方式
1.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统计本单位需参加培训取证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将纸质版报送至开发区安全发展部,电子版发送至udaaqfzb@163.com。
2.开发区将根据报名人数,联合区安监局培训科确定培训时间和班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持证上岗。
2.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附件:安全资格证培训人员统计表
开发区安全发展部
2017年8月9日
附件:
安全资格证培训人员统计表 |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08-09 09: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