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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企业经营管理领域人才培养“鲲鹏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鲲鹏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津武人才版【2016】6号)”要求,现将开展2016年度“鲲鹏工程”企业经营管理领域人才人选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选拔范围为区内:国有、民营、独资、合资企业等领域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其他领域人才除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企业经营管理领域人员不在选拔范围。

  人选数量原则:拔尖人才1-2名、骨干人才5-10名。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此次重点选拔我区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学科和科技型企业从事原创性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直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具体详见:附件1

  三、选拔方法

  选拔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拔尖人才、骨干人才人选的推荐工作由各园区、镇街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选的选拔工作由区人工经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审批工作由区人才办负责。

  (一)推荐。拔尖人才、骨干人才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采取组织推荐方式,由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二)初审。各单位负责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报单位所在辖区的经济园区、镇街及相关单位。由经济园区、镇街及相关单位进行核查汇总后,统一报区工经委。

  (三)专业委员会评审。区工经委组建专业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四)公示。对建议人选,在其所在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五)审批。建议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由区工经委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16年9月30日之前,完成拔尖人才、骨干人才人选的推荐,将人选的推荐材料报武清开发区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拔尖人才人选材料包括:《拔尖人才建议人选登记表》一式4份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后原件退回)。

  骨干人才人选材料包括:《骨干人才建议人选登记表》一式4份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后原件退回)。

  附件:附件2

  (1)《拔尖人才建议人选登记表》

  (2)《骨干人才建议人选登记表》

  联系人:徐宁

  联系电话:82170913

附件:

武清区本土人才培养“鲲鹏工程”企业经营管理领域实施细则
武清区鲲鹏工程人选申请书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6-09-18 08: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