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本土人才培养“鲲鹏工程”专业技术领域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鲲鹏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津武人才版【2016】6号)”要求,现将开展2016年度“鲲鹏工程”专业技术领域人才人选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选拔范围为区内:国有、民营、独资、合资企业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其他领域人才除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在选拔范围。
全区人选数量原则:拔尖人才不超过5名、骨干人才不超过50名。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此次重点选拔我区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学科和科技型企业从事原创性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直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青年专业人才。
具体详见:附件1
三、选拔方法
选拔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拔尖人才、骨干人才人选的推荐工作由各园区、镇街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选的选拔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审批工作由区人才办负责。
(一)推荐。拔尖人才、骨干人才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采取组织推荐方式,由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二)初审。各单位负责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报单位所在辖区的经济园区、镇街及相关单位。由经济园区、镇街及相关单位进行核查汇总后,统一报区人力社保局专技科。
(三)专业委员会评审。区人力社保局组建专业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四)公示。对建议人选,在其所在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五)审批。建议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由区人力社保局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16年9月30日之前,完成拔尖人才、骨干人才人选的推荐,将人选的推荐材料报武清开发区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拔尖人才人选材料包括:《拔尖人才建议人选登记表》一式4份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后原件退回)。
骨干人才人选材料包括:《骨干人才建议人选登记表》一式4份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后原件退回)。
附件:附件2
(1)《拔尖人才建议人选登记表》
(2)《骨干人才建议人选登记表》
联系人:徐宁
联系电话:82170913
附件:
武清区本土人才培养“鲲鹏工程”专业技术领域实施细则 |
拔尖人才建议人选登记表 |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6-09-18 08: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