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天津市电力直接交易第二批用户准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企业:
为切实做好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现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天津市电力直接交易第二批用户准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填写《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市场准入申请表》和《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于2016年11月22日前报开发区企业管理部。逾期未报的,视为无符合条件企业。
联系人:高妍 联系电话:82116628
武清武清开发区企管部
2016年11月18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天津市电力直接交易第二批用户准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进一步扩大直接交易规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力用户准入条件 (一)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应当是本市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工业企业;
(二)符合国家和市相关产业政策、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类工艺、技术和产品,不在《天津市禁止制投资项目清单(2015年版)》之内,符合行业规范(准入)条件,且未列入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
(三)采取有效环保措施,符合国家和市环保要求,并经验收达标认证的工业企业;
(四)产品(主要工艺)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符合国家和我市的能耗限额标准;
(五)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且年用电量1千万千瓦时以上,或电压等级在35千伏以上且年用电量1亿千瓦时以上,缴费情况良好的工业企业;
(六)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企业优先参与大用户直购电工作。
二、电力用户的权利义务
(一)按规则参与直接交易,签订和履行购售电合同、输配电服务合同;
(二)获得公平的输配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按规定支付电费、政府性基金与附加等费用;
(三)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获得直接交易和输配电服务等相关信息;
(四)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在系统特殊运行状况下(如事故、严重供不应求等)按调度要求安排用电;
(五)其他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和责任。
三、工作安排
(一)申请。请各区工业主管部门及各工业集团尽快组织辖区内及所属相关电力用户提交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市场准入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承诺书》(附件2)。附件电子版可在电子邮箱下载,邮箱地址:gxwdlc@yeah.net,密码:tianjin。
(二)审核。各区工业主管部门及各工业集团对申请用户的电压等级、年用电量、单位能耗、环保排放等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11月30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根据审核情况适时公布直接交易用户准入目录。
附件:
第二批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市场准入申请表 |
承诺书 |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6-11-18 14: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