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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开发区关于做好老旧房屋住用安全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区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要求,并结合前期杨村镇七街两间民房屋顶突然坍塌致2名人员受伤事件,进一步加强老旧房屋住用安全管理,杜绝再次发生塌房伤人责任事故,决定在开发区范围内迅速开展老旧房屋住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开发区范围内已建成交付使用的老旧房屋进行安全排查,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具体检查范围如下:

  (一)房龄在20年以上(1995年前建成)的房屋;

  (二)已确认的严重损坏(四类房屋)、危险房屋(五类房屋);

  (三)改变原房屋设计用途用于洗浴、歌舞厅、快捷酒店、医疗、教育等经营场所的非住宅房屋;

  (四)群众反映有安全隐患的房屋。

  二、检查时间

  (一)自查上报阶段(10月8日至10月15日):各有关单位进行部署安排,认真自查自纠,摸清房屋安全状况,并填写自查报表(见附件1)。

  (二)重点排查阶段(10月8日至10月15日):对自查中发现安全隐患但无法确认完损程度的房屋,以及洗浴、歌舞厅、快捷酒店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没有进行安全鉴定(或取得安全技术报告)的房屋,开发区书面告知房屋安全责任人委托市、区房屋鉴定中心立即进行安全鉴定。涉及装饰装修非住宅房屋拆改房屋结构或者加大房屋荷载的,同时转送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处理。

  (三)后续处置阶段(10月16日至25日):对排查确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发区责令其安全责任人进行整改,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抢险,督促责任人立即进行抢修解危,该停用的立即停用,该避险的立即避险。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停止使用或者拆除;有危险点或者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改变房屋用途、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者明显增加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结构是否安全,保证正常使用和人身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企业认真做好排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推动房屋安全责任人认真做好自查工作,落实解危修缮措施,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放《住宅房屋安全使用告知宣传单》(附件2),确保建筑住用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全面排查,确保重点

  各类房屋产权人、经营管理单位或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自报,于10月15日前将盖章(签字)的《房屋安全检查情况明细表》(附件1),可扫描发送至uda_qgb@163.com。开发区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重点检查和安全鉴定,纳入定期巡查和重点监控范围。

  (三)落实责任,排险解危

  房屋产权人要牢固树立“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不等不靠,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千方百计筹措修缮资金和物资,尽早尽快地排险解危、加固修缮。

  附件:1.房屋安全检查情况明细表

  2. 住宅房屋安全使用告知宣传单(样本)

  联系人:张洪姣 联系电话:82169752

2016年10月8日

附件:

房屋安全检查情况明细表
住宅房屋安全使用告知宣传单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6-10-09 09: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