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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名师名医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

  为创新本土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重点领域专家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本土人才培养和推进青年后备人才梯队建设,根据《武清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津武党发〔2013〕2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建立名师名医工作室,特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人才优先、服务发展”的基本原则,在重点领域搭建创新平台,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本领域的高端引领和带动培养作用。

  (二)主要目标

  自2014年起,一般每2年设立一批名师名医工作室,努力实现到2020年,设立名师名医工作室60家左右的目标。

  二、人员组成和资格条件

  每个名师名医工作室一般由1名领衔专家和5-10名成员组成。

  (一)领衔专家基本资格条件

  1、热爱事业,品德高尚,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2、在本学科领域内公认度高,在全市乃至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对武清高技能、卫生、教育及其他领域发展有重大影响和贡献。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热心青年人才培养工作。

  (二)成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品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培养前途。

  3、具有较强的科研和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三、工作室主要任务和人员职责

  (一)工作室主要任务

  1、开展专题研究。以工作室领衔专家的专长为基础,依托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针对本学科、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2、推广科研成果。通过组织专题报告会、交流研讨会等多种形式介绍、推广工作室研究成果。

  3、培养后备人才。对工作室成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加速人才成长,形成人才梯队。

  (二)工作室领衔专家职责

  领衔专家负责主持工作室工作,遴选工作室成员,制定工作计划和学员培养方案;按计划组织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针对学员特长实施全程指导和进行年终考核。

  (三)工作室成员职责

  工作室成员在领衔专家的带领下,积极参与工作室各项活动,协助领衔专家做好经验推广、科研成果展示等工作。

  四、建立程序

  (一)领衔专家选拔

  1、个人申报。工作室领衔专家由区内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自愿申报,经其所在单位同意后,分别报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等领域主管部门。(历届武清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申报优先考虑)

  2、资格审核。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等领域主管部门分别审核申报材料,组织评选,确定建议人选。

  3、批准公布。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等领域主管部门在征得分管区领导同意后,将建议人选上报区人才办,经区人才办审批同意后,在系统内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才办发文公布。

  4、签订协议。区人才办、领域主管单位、领衔专家所在单位与领衔专家签订《武清区名师名医工作室建设协议书》,在完成研究项目、培养青年骨干、提供措施保障等方面规定各方权利和义务。

  (二)成员选拔

  1、个人申请。各领域主管部门面向全区公布工作室成员的选拔要求,符合条件人员提交个人申请,由工作室领衔专家根据“尊重双向选择、关注培养层次、适当平衡数量”的原则,确定工作室成员,报领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签订协议。工作室领衔专家与工作室成员签订《武清区名师名医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规定双方职责、任务及评价办法。

  (三)挂牌运行

  区人才办统一组织授牌仪式,各工作室在领衔专家所在单位挂牌后,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条件保障

  工作室领衔专家和成员所在单位应合理安排相关人员工作时间,为工作室开展相关活动提供便利。领衔专家所在单位还应为工作室设置相对独立的工作场所,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保证工作室正常运行。

  (二)经费保障

  1、经费额度。工作室运行周期一般2-3年。区人才办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个工作室运行期内每年5万元的经费资助。第一年的工作经费在工作室成立之初拨付。

  2、经费用途。经费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主要包括:购买书籍、开展课题研究、学术研讨交流、组织观摩考察等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费用。

  3、经费使用。工作室经费拨付到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等领域主管部门,单独列支,专款专用;经费使用权归工作室领衔专家,由领衔专家根据工作需要向领域主管部门申请;主管部门根据经费使用范围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并在年度考核中开展经费内部审计。运行期内当年未使用完的经费可移至下一年使用,运行期结束后仍有未使用经费,则将结余部分返还上缴区人才办。

  (三)相关待遇

  1、优先推荐政治素质好、议政能力强的工作室领衔专家作为区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2、积极推荐工作室领衔专家和优秀成员,申报相关领域国家、市、区级人才培养工程和人才称号。

  3、对项目周期结束后考核通过的工作室领衔专家和成员,在职称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人才办负责名师名医工作室建设的牵头抓总工作。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等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工作室的申报评选、管理考核、经费管理等工作。领衔专家所在单位协助领域主管单位对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

  (二)考核结果运用

  1、各领域主管单位对工作室每年进行一次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个等级,年终考核结果为“通过”的,拨付下一年度工作经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通过”的,报区人才办同意后,将收回工作室挂牌,停止拨付资助经费,工作室及人员自动解散。

  2、工作室领衔专家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对工作室成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经报领域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调离工作室,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

  3、工作室运行期满后,区人才办将根据工作室成果评选优秀工作室,并给予一定奖励。

  4、工作室运行期结束后,领衔专家可根据科研或个人发展需要,以新的资格条件及科研方向申请下一批次名师名医工作室,并获得经费资助。

  联系方式:郭长洋

  联系方式:59618764

天津市武清区人才工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4年9月29日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6-09-28 15: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