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专题 / 最新公告

关于调入、引进到本区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更换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存档单位及存档人员: 

  根据区人力社保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将关于调入、引进到本区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更换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适用人员

  我中心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调入、引进到本区前按照国家和外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经评审、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持有省、部级人事(职称)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北京市和河北省除外)。需办理外省市调入职称认定和换证手续。

  二、 换证流程

  每年3月份、7月份由个人持相关材料向人才中心提出申请。人才中心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填写《外省市调入(含军队转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备案表》(一式三份)一并报到区人力社保局专技科。专技科审核通过后统一到市人力社保局办理更换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手续。次月发证。

  三、 申请材料

  1、干部介绍信原件、复印件(2016年5月25日以后调入、引进人员不需要提供)

  2、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复印件

  4、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注:在本中心存档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前(3-6个月),需持本市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任现职后的历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绩卡片、继续教育证书(每年合计不少于18天、含网上继续教育4天)到区人力社保局专技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按本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应退休手续。

  四、 受理时间

  3月份换证受理截止时间:3月15日。

  7月份换证受理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电话及地址

  人才中心:59618200

  专 技 科:82138823

  人才中心:杨村街泉州北路8号人才市场二楼大厅

  专 技 科:杨村街新华南路人力社保局二楼
   

附件:

外省市调入(含军队转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备案表 

  武清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7年2月21日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02-23 16: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