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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企业梯度培育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全市服务业大会部署,把握机遇、顺势而为、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分层分类遴选培育一批行业竞争力突出、 品牌影响力显著的服务业创新领军企业与高成长性优质企业,加快构建“ 星锐企业-骨干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创新领军企业” 梯度培育体系,持续提升全市服务业整体发展能级,特制定 2026 年度市服务业创新发展企业梯度培育申报指南。

一、企业梯度培育重点领域

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服务业创新发展企业梯度培育包括科技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运输与航运服务、商务服务、现代商贸等六类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以及零售和互联网销售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文旅和体育服务、健康和养老服务、居住和家庭服务等五类生活性服务业企业。

1.科技服务。 聚焦科创服务、设计服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推动科技服务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构建贯通创新全周期的全链条科技服务体系。

2.信息服务。聚焦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算力服务、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平台经济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信息服务核心竞争力。

3.金融服务。 聚焦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航运金融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全面提升金融业综合实力,持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4.现代运输与航运服务。 聚焦航运服务、航空货运、 网络货运、绿色智慧运输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提升现代运输与航运服务数智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水平。

5.商务服务。聚焦人力资源服务、会展服务、专业咨询服务、广告服务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持续提升核心商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专业化、规模化、 品牌化发展的商务服务体系。

6.现代商贸。聚焦平台贸易、 口岸贸易、大宗贸易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壮大贸易经营主体,持续增强优势产品、大宗商品资源集聚调配与集散辐射能力。

7.零售和互联网销售服务。聚焦垂类电商、实体零售、便民消费、汽车后市场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丰富优质商品

供给,拓展多元消费场景,加强业态创新和品牌孵化,打造一批引领消费升级的赛道津品。

8.住宿和餐饮服务。 聚焦住宿、餐饮服务等领域遴选培育一

批优质企业,做强特色品牌,打造“ 津菜”IP ,释放消费潜力,提升行业品质与品牌影响力。

9.文旅和体育服务。 聚焦文化艺术服务、旅游服务、娱乐服务、新闻和出版、 品牌赛事、体育消费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提升文旅产业服务品质,健全现代体育产业体系,推动文商旅体融合发展。

10.健康和养老服务。聚焦健康管理、康养服务、养老托育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培育健康服务新业态,打造居家、

社区、机构相协调、 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做优做强“  津牌养老” 服务品牌。

11.居住和家庭服务。聚焦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家政服务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持续扩大高品质居住与家庭服务供给,培优做强民生服务特色品牌。

二、申报条件和标准

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企业含“ 星锐企业-骨干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创新领军企业” 四个梯度, 申报条件如下:

( 一 )星锐企业

指业务快速增长,形成一定的创新化服务产品或业务模式,是我市服务业发展壮大的新生力量。符合以下指标条件:

1.基础性指标。 ①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②在津连续经营 3 年以上,在津员工数量≥ 10 人。

2. 规模性指标。企业需满足相关服务业纳统规上( 限上)标准。

3. 成长性指标。 需满足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正。

4.创新性指标。服务产品或模式具有创新性或独特性,拥有一定业绩经验。 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申报期前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1%; ②申报期前一年度信息化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0.5%; ③获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④拥有有效期内自主知识产权; ⑤入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 二)骨干企业

指在精细化、专业化、垂直化的服务业领域具有独特和有竞争力的服务产品或业务模式,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效应,是我市服务业细分领域的佼佼者。符合以下指标条件:

1.基础性指标。 ①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②在津连续经营时间 3 年以上,在津员工数量≥ 15 人。

2. 规模性指标。 需满足申报期前一年度营业收入 ≥ 1 亿元,且已在服务业纳统。(广告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1000 万元)

3.成长性指标。 需满足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正。

4.创新性指标。服务产品或模式具有创新性、独特性和竞争力,拥有丰富的业绩经验。 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申报期前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1.5%; ②申报期前一年度信息化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0.5%; ③获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④拥有有效期内自主知识产权; ⑤入选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

5. 影响力指标。 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主导或参与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制定; ②获得省级及以上资质荣誉; ③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 ④参与服务国家级或者省级大型活动或者项目; ⑤主营业务在全市市场占有率排名前十。

( 三)独角兽培育企业

指具有爆发式成长特点,在资本市场获得高度认可,是我市打造上市企业梯队的后备力量。符合以下指标条件:

1.基础性指标。 ①具有创新创业特征的企业,且非企业集团下属的生产基地、销售公司、贸易公司、投资公司,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②成立年限不超过 10 年,在津员工数量≥20 人, 以对外提供服务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

2.企业成长指标。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的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累计融资金额超过 3500  万人民币(仅含股权融资),最近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7 亿人民币。

3.创新性指标。服务产品或业务模式具有创新性、独特性和竞争力,拥有丰富的业绩经验。 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申报期前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1.5%; ②申报期前一年度信息化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0.5%; ③获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④拥有有效期内自主知识产权。

( 四)创新领军企业

指具备领先的核心技术能力或创新化商业模式,具有明显的经济带动和创新示范作用,是我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的领军者。符合以下指标条件:

1.基础性指标。 ①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②在津连续经营时间 3 年以上,且在津员工人数≥50 人。

2.规模性指标。 需满足申报期前一年度营业收入≥30 亿元,且已在服务业纳统。

3. 成长性指标。 需满足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正。

4.创新性指标。服务产品或业务模式具有创新性、独特性和竞争力,拥有丰富的业绩经验。 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申报期前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2%; ②申报期前一年度信息化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0.5%; ③获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④拥有有效期内I 类自主知识产权; ⑤入选天津市猎豹企业。

5. 影响力指标。 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主导或参与国际或国家标准制定; ②获得国家级权威资质荣誉; ③具有全国品牌知名度和领先行业地位; ④海外业务营业收入占比达到 10%以上。

三、申报时间安排

各企业请于 2026 年11月2日至11月25日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请于11月26日前按照申报条件对企业网上申报信息和材料认真审查筛选,严格把关,确定各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

四、申报基本程序

(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注册并登录天津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https://www.tjcel.cn/sys/pypt/index.html ),点击“企业申报入口”,在“ 梯度培育申报”模块进行线上申报,企业根据申报梯度类型及指标项填写情况。

( 二 )审查评价

1.企业所在区的区级服务业主管部门联合区级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培育服务平台对企业填报内容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的,在培育服务平台上予以驳回,并通知企业补正;审查通过的, 区级服务业主管部门通过平台在线提交至市发展改革委。

2. 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所有申报企业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培育服务平台上予以驳回, 由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通知企业补正。其中,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应对符合条件的骨干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创新领军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实地抽查。

3.在网上申报工作结束后, 区级服务业主管部门于 11  月 27日前将本区内审核通过的企业基本信息填写《2026 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企业梯度培育申报汇总表》,与本区上报文件一同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4.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第三方评审机构,并联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科学、 民主、公正、高效的原则,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

( 三)信息公开

市发展改革委公布拟评价为梯度培育的企业,并公示 7 天,公示无异议后,发布 2026 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企业。

(四)事后管理

申报企业应提交真实、合规、有效的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各区级服务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申报企业的跟踪服务,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

五、其他事项

获评企业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符合条件企业可升级申报,到期后由企业进行自主申报。有效期内的星锐企业、骨干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和创新领军企业,应在每年 6 月1日前通过梯度培育服务平台更新企业信息。

有效期内的获评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 由市发展改革委直接撤销资格,如涉及财政资金支持, 由区级服务业主管部门负责追回已发放的财政支持资金,且五年内企业不得再次申报。

 

附件: 

2026 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企业梯度培育申报指南(图1)1.2026 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企业梯度培育申报汇总表(模版).pdf

2026 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企业梯度培育申报指南(图1)2.相关行业纳统规上( 限上)标准.pdf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11-04 16: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