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需进入外环线(含外环线)以内地区中重型货车相关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决定,2017年6月1日起,我市将对外环线以内地区(含外环线)中、重型载货汽车实行限行措施,我市及外埠不符合国II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载货车,不得进入外环线以内地区(含外环线)。请各有关单位统计本区域内重点商贸企业(批发市场、超市、餐饮冷链物流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等)确需进入外环线以内地区的运送生活必需品等中重型货车信息,填报《中重型货车排放标准认定信息表》(见附件),我市将对符合要求车辆核发车辆通行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避免因漏统、漏报导致符合要求车辆无法进入外环线而引发社会矛盾。
具体要求如下:
1、填报车辆范围:
按环保局要求,本次填报范围为尾气排放标准达达到国V、国IV、国III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
2、请严格按照表下说明填报《中重型货车排放标准认定信息表》。
3、车辆信息请务必核对清楚,特别是大小写、数字字母的区分。
4、请各单位于5月8日下班前将《中重型货车排放标准认定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区商务委邮箱,到期未向我委报送表格,视为无此类型车辆。
联系人:孙义中朱研
联系电话:82138857
电子邮箱:wqswwsyk@tjwq.gov.cn
2017年5月5日
附件: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05-09 08: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