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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清区第四届杰出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不断优化武清区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激励机制,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就开展武清区第四届杰出人才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本届杰出人才评选划分高层次创新创业、企业经营管理、企业专业技术和高技能、社会事业发展等4个领域。

  (一)基本条件

  1、热爱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

  3、2016年1月以前到武清工作,在相关行业领域一线发挥重要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4、需以近3年(自2014年4月起)在武清工作取得业绩参评。

  与我区有合作关系的“两院院士”、区委管理的处级及相当职级干部一般不参加杰出人才评选。

  (二)推荐条件

  1、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域。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区创(领)办高新技术类实体企业,所在企业运营良好,发展前景广阔;在区内高校院所项目中担任重要职务或为区内产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创造性的解决关键问题,做出突出贡献,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武清区1-4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2)近3年,入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开发工程,或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奖励或荣誉称号。

  2、企业经营管理领域。担任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能够创新经营管理方式,建立科学的经营管理制度,使所在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武清区1-4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2)所在企业近3年年度纳税额连续超过1亿元,或为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天交所、OTC挂牌企业。

  (3)近3年,入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开发工程,或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奖励或荣誉称号;武清区本土人才培养“鲲鹏工程”拔尖人才。

  3、企业专业技术和高技能领域。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引进、开发或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中,成绩突出,对提高本行业技术水平做出突出贡献;在生产一线工作,具有精湛技艺或绝技绝活,并在带徒传艺方面贡献突出,能够在关键环节解决生产操作难题,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武清区1-4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2)取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

  (3)近3年,入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开发工程,或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奖励或荣誉称号;武清区名师名医工作室领衔专家或本土人才培养“鲲鹏工程”拔尖人才。

  4、社会事业发展领域。在教育、卫生、城建、文化、农业、社会工作及其他领域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同行公认,具有较高声誉,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武清区1-4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2)近3年,入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开发工程,或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奖励或荣誉称号;武清区名师名医工作室领衔专家或本土人才培养“鲲鹏工程”拔尖人才;在本领域具有突出贡献,业绩在行业领先,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

  二、评选名额

  本届评选杰出人才10名、优秀人才20名,无符合条件者可空缺。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评审工作由区人才办统筹实施,区科委负责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域,区工业经委负责企业经营管理领域,区人力社保局负责企业专业技术和高技能领域和社会事业发展领域,各区直委局、镇街、园区负责基层推荐工作。

  (一)基层推荐(4月13日-5月19日)

  采用归口推荐和联名举荐的形式。

  1、归口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照属地、行业管理情况,向所在区直委局、镇街、园区进行申报。各单位对申报的人才进行初审,经党委(组)研究决定,确定本地区、本系统内推荐人选上报区人才办。推荐人选名额分配如下:

  (1)高层次创新创业、企业经营管理、企业专业技术和高技能等3个领域由镇街、园区负责推荐。其中,各镇街推荐人选每个领域不超过2名;武清开发区推荐人选每个领域不超过3名,商务区、京滨工业园、京津科技谷、汽车产业园、电子商务产业园、京津高村科技创新园等推荐人选为每个领域不超过2名。

  (2)社会事业发展领域由相关区直委局从本单位、本系统中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

  2、联名举荐。符合条件人才可经区内相关领域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各类人才称号、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开发工程的专家或往届武清区杰出人才等3名人才联名举荐至区人才办。每名举荐人只能举荐1次,且参评人选不得举荐他人。

  (二)评审工作

  评审工作分资格审核、初评、部门联审、复评4个阶段。评审采取评委投票的方式进行。

  1、资格审核(5月底前)

  区人才办按照选拔条件对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分别提供领域牵头部门。领域牵头部门根据人才业绩,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集体研究,按照分配名额1:2确定人选推荐进入初评。参评人选未达到指定人数的,以通过资格审核实际人数进行初评。通过联名举荐的人才,经过资格审核后,直接进入相关领域参加初评。

  2、初评(6月底前)

  高层次创新创业、企业经营管理、企业专业技术和高技能等3个领域,由区科委、区工业经委、区人力社保局分别牵头组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专家组成初评小组;社会事业发展领域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通武廊三地相关部门领导、专家组成初评小组。初评会议由区人才办与各牵头单位共同召开,采取各领域主管部门介绍人选情况,评委投票的方式,分别确定进入复评人选。 

  3、部门联审(7月初)

  由区人才办向区纪委、监察局、政法委、税务、卫计委等部门征求进入复评人选遵纪守法情况。对经征求意见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评选的,进入复评。对经审核确实存在问题的人选,取消进入复评资格,依据初评排名依次递补人选。

  4、复评(7月底前)

  区人才办组织有关领导、行业领域专家,组成复评小组。采取候选人业绩宣讲,评委投票的方式,分别确定各领域杰出人才建议人选、优秀人才建议人选。

  (三)公示及表彰

  建议人选名单通过武清区“两台一报”、武清信息网面向社会公示7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评选的,由区人才办研究拟表彰人选报区委、区政府批准,正式确定为第四届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组织拍摄杰出人才专题宣传片,适时召开全区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四、奖励待遇

  1、政治待遇。各级各部门大力宣传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优先推荐评选区级“两代表一委员”,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2、经济待遇。对杰出人才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万,对优秀人才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

  3、工作待遇。对符合条件的杰出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区级及以上人才开发工程和荣誉称号,建立名师名医工作室,保障其更好的发挥作用。

  4、生活待遇。3年内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建立联系制度,定期组织走访慰问,随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倾听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组织领导

  武清区第四届杰出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是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评选表彰活动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人才办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领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责任落实到人,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好初步人选把关。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召开动员会、公布评选文件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各类人才踊跃报名参与,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请各基层推荐部门(单位)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原件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udarlzyb@126.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2170913

  附:1、《武清区杰出人才推荐汇总表》

  2、《武清区杰出人才推荐表》

  3、《参评人员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样式)》

天津市武清区人才工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7年4月12日

附件:

武清区杰出人才推荐汇总表
武清区杰出人才推荐表
参评人员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样式)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04-20 09: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