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政策汇编】㉒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新一批博士后工作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才创业以及社会保障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新一批博士后工作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构: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津人社办函〔2023〕533 号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2日
工具分类:政策支持
政策支持对象: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
No.1
支持内容
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请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我市注册在设有博士后工作站总站的园区中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我市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分站的企业、研发型事业单位、市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区域性单位,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No.2
条件要求
在享受人才自主认定支持企业工作,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人才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武清区域内没有个人住宅登记信息、无住宅交易记录;
2.通过正规渠道租房、租住;
3.未享受过区内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No.3
服务流程
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程序:1.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将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报送至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2.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确定本区域(系统)内的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报告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以上材料连同申报单位材料一并报送至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3.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资格审查、市人社局审核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我市推荐备案单位。4.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备案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请”专栏,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请材料须与纸质申请材料内容保持一致。5.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查推荐备案单位申请材料,对符合新设站条件的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对不符合新设站条件或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6.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通知推荐备案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新设站结果,下载打印新设站备案通知。
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及创新实践基地的申报程序: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表》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申报单位一览表》,并将申报表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申报表、一览表,提交至本区人社局或主管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2.有关区人社局、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出具推荐报告,并将申报表、一览表、推荐报告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3.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资格审查、市人社局审核后,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调研),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入选单位并印发通知。
No.4
执行期限
自2023年12月22日印发实施
No.5
联系方式
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联系电话:82138823)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5-20 09: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