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民调解“六项举措”护航 “春节”“两会”期间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有效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天津人民调解“六项举措”,助力重要时间节点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市人民过上安定祥和的春节和“两会”的顺利召开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落实举措,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层层压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

  二是强化源头预防。按照早排查、早发现、早稳控、早调处的工作原则,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萌、化解在基层。建立健全调处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工作组织队伍网络,建立台账、责任到人。

  三是全面深入排查。聚焦婚姻家庭、邻里、老年人维权、征地拆迁、农民工欠薪、信访事项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组织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将日常排查与专项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重点加强对物业服务、环境污染、医疗、金融消费等民生领域纠纷和因疫情影响引发的合同、劳动争议、生产经营等行业领域矛盾纠纷,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排查和专项排查。

  四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求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在排查基础上,梳理台账、纠纷类型和等级,有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对账销号,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统筹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资源、组织专门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

  五是加大信息化使用。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将排查和调解案件的数据,通过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分析、研判,为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台、电视台、报纸、“两微一网”等各类媒体资源作用,加大人民调解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2-04 09: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