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采取四项措施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一是保持高度戒备状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周密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各涉农区、市森防指成员单位紧密衔接“防”与“救”的责任链条,在春节前组织督查检查工作组,按照职责对本区、本行业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明确责任人员,抓好“最后一公里”的工作末端落实,确保全市人民祥和安宁欢度春节。二是加强火源管控力度。春节前开展防火大检查,针对春节期间林区山区人员增多,进山休闲旅游频繁,祭祀祭礼扫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多发,在火源管控上细化措施,推动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屯、山头地块。特别是围绕森林公园、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景区民宿、山区内经营企业、加油站、输电线路等重点部位大力开展火源隐患排查治理和网格化巡护。根据需要发布禁火令、规定禁火区,重点地域、重点时段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加大对林地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动火行为处罚力度,营造全民防火的浓厚氛围。综合运用监控、瞭望、巡护等手段,实现24小时不间断、全覆盖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核查、早处置。三是精细做好应对准备。提前制定专项方案,做好专题部署,兵力靠前驻防,加强扑火技能训练,一旦发生火灾,快速反应、果断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好”。消防救援力量、森林防火专业、半专业队向蓟州区等高火险区、火灾高发区增加靠前驻防力量。春节期间如发生火情提级快速启动响应机制。严格落实国家森防指卫星监测热点2小时核查反馈和“扑报同步”信息报告制度。在装备物资准备上着眼最困难、最复杂情况,及时维修装备补充给养,定期检查储备的灭火装备、物资和车辆,确保严寒天气装备正常使用。四是守住灭火安全底线。把安全防范工作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扑火安全“十个必须”措施,提前预设安全避险区域和快速撤离路线。加强扑火行动的专业指挥,规定参战灭火队伍主要领导进入现场指挥部领导层,深化开展灭火安全专题培训,强化扑火安全教育和紧急避险技能训练,全面提升森林灭火指挥员、作战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09: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