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后一月这些新规“温暖”你

  据新华社电2020年的最后一个月进入倒计时,一批事关每个人切身利益的民生新规让这个冬天增添了阵阵暖意。

  近年来,各类花式促销规则让“买买买”变得愈加“烧脑”。12月1日起,《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施行,对商家的促销套路作出规范。暂行规定要求,交易场所提供者统一组织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促销的,应当制定相应方案,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向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提示促销行为注意事项。

  某种商业模式刚成为风口,同类型产品在市场上百花齐放;几年后在并购、控股等资本运作下,市面上可供消费者选择的产品却所剩无几。通过经营者集中,企业可以扩大市场竞争力,但也可能带来垄断风险,损害消费者权益。12月1日起施行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对此明确,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应当事先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为减少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经营者可以提出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

  为了一趟出境游,得跑几个部门“证明我妈是我妈”……这样“部门动动嘴,群众跑断腿”的状况,正在成为历史。根据国办最近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我国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今年12月31日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出台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将优先实行告知承诺制,如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

来源:滨海时报

发布时间:2020-11-30 09:2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