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他们准备好了!
9月1日,《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将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条例》共分8章73条,包含了“承诺制”“五减四办”“无人审批”“公平竞争”“投资贸易便利化”“营商环境评价”“投诉查处回应”等多项切实有效的具体举措。作为《条例》的主要执行主体,天津市各相关部门单位抓紧贯彻落实各项举措,结合当下正在开展的相关工作,纷纷表示,将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细,让举措真真正正落到实处,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变化、收获便利。
市营商环境办公室:
天津市营商环境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赵宏伟参与了条例的制订过程。他表示,《条例》是本市第一部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法规,全面推行标准化,全面实行承诺制,全面推进便利化,推动各级工作人员“我就是营商环境、我就是开放形象”的责任担当,推动“说了和做了”、“下文件了和落实了”、“开会研究了和问题解决了”之间实现“零距离”,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持续发力,落细落实,全面完成好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全力推进本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
赵宏伟告诉记者:“市政务服务办(营商环境办)作为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主管部门,要主动担当、肩负使命、尽责奉献,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条例》任务指标化。要按照\'世界标准、国际通行\'营商环境的指标就是制度创新的目标要求,在学深学透《条例》内容的基础上,将《条例》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在具体指标分解上,对标世界银行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梳理研究制定本市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指标,进一步明确本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目标、指标和方向。同时,推动任务措施颗粒化、可操作、能落地。会同组织市级各有关单位围绕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指标,结合落实本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一制三化\'改革的工作任务,认真研究细化落实方案,制定颗粒化的具体措施,推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形成贯彻落实《条例》的配套制度文件并印发实施,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取得扎实成效。”
另外,赵宏伟表示,还要加强监督考核,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条例》贯彻落实的各项重点任务纳入绩效考核,健全完善营商环境投诉查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进展缓慢、措施招法不实、推动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市市场监管委:
就在《条例》正式出台前不久,8月29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在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方面的最新政策措施。
市场监管是发展市场经济进程中政府的重要职能。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和市场环境呈现出一些新趋势新特点。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林立军介绍,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对简政放权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对竞争环境依赖度持续提高,对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
林立军说:“天津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实施了大部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我们在市场监管总局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线,以‘活力、秩序、安全’为目标,在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物联网等新技术推进智慧监管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探索运用大数据手段实现对企业开办时间的管控,实时跟踪全系统每一位审批人员、审批事项处理情况。”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推动市场监管从问题解决式向风险预警式、从粗放式向精细化、从运动式向科学化监管转变,着眼市场监管总体布局,做好‘五个一’(建设一个统一平台,建立一个指挥中心,建立一套制度和标准,建立一套追溯系统,培养一支专业队伍)的智能监管顶层设计。推动市场监管由政府包打天下向企业、政府、社会多点发力、多元共治转变,打造事中事后监管‘升级版’,切实提高监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市贸促会:
近年来,天津市对外经贸工作不断发展,不断有本市外向型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天津市贸促会会长祖大祥表示,贸促会上下正在抓紧学习《条例》内容,并将其与自身对外联络、国际会展、商事法律服务和经贸信息咨询等优势职能相结合,有效整合贸促会的系统资源和海外资源,创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手段,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们以做强联络机制、做大会展平台、做优服务企业、做实国际商会、做出崭新业绩为着力点,运用好《条例》,下沉工作重心,积极深入企业一线调研服务,切实摸清企业实情和底数,实行‘对症下药’和‘精准施策’,特别是在发展本市会展经济、开展促贸招商和双向投资促进、做好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及认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等方面拿出切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不断助力天津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祖大祥说。
市发改委:
天津市发改委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条例》核心规范的集中宣讲,要主动做好“店小二”,切实打开脑袋上的“津门”,做到知商、懂商、暖商,营造“清亲”政商关系。
在牵头17个市级部门,出台33个《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编印4000册政策汇编发放民营企业的基础上,市发改委继续开展相关政策宣讲辅导工作。方便民营企业熟知会用政策,在全市“政策一点通”平台专设民营经济板块,将“民营经济19条”意见和配套实施细则上传,方便企业查询参考。继续组织推动16个市级工作组,市政府职能部门48个服务组,深入生产一线和项目现场,以落实“津八条”为重点,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现实困难和项目实施中的制约因素,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搞好对服务企业平台软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重难点问题申报追踪、招商引资项目三级问题协调机制、重点企业服务等功能;扩大服务范围,将全市战略新兴产业企业,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全部纳入服务范围,加大重点企业服务力度。
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条例》的立法背景和重要意义,迅速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工作,大力助推我市营商环境升级步伐。
市商务局将《条例》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和清晰法律责任等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努力将《条例》学习成果转化为惠民利企的实在举措。
市商务局积极面向企业宣传《条例》颁布信息。市商务局所属政务服务窗口、航运中心、商务中心等对外窗口免费向来访企业发放《条例》宣传手册,简要介绍《条例》颁布目的意义,全力将我市惠民惠企政策向企业群众进行大力宣传。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深入解读《条例》内容。依托“商务大讲堂”,邀请市营商环境办专家来局授课,围绕该《条例》在寻求制度突破、推动改革开放、培育市场主体、降低运行成本、助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讲解,切实找准我市商务领域各项工作与《条例》的契合点。
详细制定市商务局贯彻落实《条例》具体措施。以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为主线,突出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工作导向,研究制定市商务局落实《条例》具体措施,切实为优化本市商务领域营商环境助力。
持续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紧密结合市商务局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及时搜集、整理、宣传市商务局范围内宣传贯彻《条例》典型做法,进一步激励广大商务工作者学习《条例》的积极性、主动性。
天津港保税区:
天津港保税区将按照《条例》精神,以持续深入推进“一制三化”改革为抓手,全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首先是落实好天津市向保税区下放的437项权力事项承接工作,积极主动做好业务对接并制定标准化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确保各事项“接得住、用得好”。其次扩大最简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在上半年推出的汽修场所项目、输变电工程项目环评告知承诺书基础上,将这一制度实施范围向机加工项目与水土保持等领域扩展。此外,保税区还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配合管委会“战略东移”部署,加强临港政务大厅建设,让各片区企业均实现就近办理。
来源:北方网
发布时间:2019-09-06 16: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