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映新动能新产业 统计体系初步建立

  第九届金砖国家统计局局长会议今日在浙江杭州开幕。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在会上说,为更好地服务国家宏观决策、推动新动能新产业发展,中国政府统计部门不断创新统计制度方法,经过近五年的探索实践,中国已初步建立起能够较好反映新动能新产业的统计体系。

  宁吉喆说,这一统计体系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标准为核心,以相关统计标准和统计方法为补充的统计标准体系;二是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为主体的统计调查制度;三是以新兴经济活动为对象的增加值核算方法;四是采用综合指数法构建和测算经济新动能发展指数。

  国家统计局在会上首次对外发布的《2017新动能新产业发展报告》提到,国家统计局在建立“三新”专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经济新动能发展指数统计指标体系,初步测算了我国经济新动能发展指数。这个发展指数由5个分类指数构成,包括经济活力指数、数字经济指数、创新驱动指数、转型升级指数和知识能力指数。经测算,2015年我国经济新动能发展指数为129.0,比上年增长29%,表明新动能加快成长,经济活力进一步凸显,新旧动能较快转换。

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17-09-08 15: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