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配套政策促进分享经济健康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分享经济作为一大新型经济形态,正快速崛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问:分享经济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答:分享经济在现阶段主要表现为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的新型经济形态。
分享经济利用“互联网+”,创造了很多新业态,化解了不少过剩产能,带动了大量就业。大力发展分享经济,是在经济新常态下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有助于优化要素资源配置,促进供需高效对接,提升经济增长水平。
问:我国分享经济发展目前面临哪些突出问题和挑战?
答:我国分享经济发展面临着认识不统一、政策尚不健全、平台能力不足和公共服务不够完善等问题。
一是认识尚不统一。分享经济引发了社会普遍关注,但其发展过程中暴露的不规范问题,造成各界对分享经济存在担心和忧虑,需要政府释放积极信号,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市场主体信心。
二是政策亟待健全。分享经济正逐步渗透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但个别行业和地方政府在管理中形成的一些“隐形门”“玻璃门”依然存在,部分领域尚存管理空白,企业经营相关业务时难以进入或无法可依,需加快完善各领域配套政策。
三是平台能力不足。我国生活消费领域分享经济已取得长足发展,但生产要素领域的分享起步不久,许多领域尚未充分利用分享经济模式实现资源有效利用,一些公共平台建设仍存不足,亟需加以完善。
四是公共服务仍需完善。许多分享经济平台企业反映,在利用分享经济思维实现创新创业时,缺乏公共数据资源的支持,企业发展遇到现实瓶颈。因此,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快数据开放共享,促进数据流动,支撑分享经济新业态发展。
问:针对我国分享经济现阶段发展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重点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促进分享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答:为进一步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推动分享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意见》主要提出了以下措施。
在市场准入与监管举措上,《意见》提出,一是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进一步取消或放宽资源提供者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审慎出台新的市场准入政策;二是探索建立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及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分享经济多方协同治理机制;三是根据分享经济的不同形态和特点,科学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四是依法合规保护平台企业、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是鼓励和引导分享经济企业开展有效有序竞争,切实加强对分享经济领域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的监管与防范;六是依法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打破信息孤岛,建立政府和企业互动的信息共享合作机制;七是鼓励和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分享经济平台企业有序“走出去”。
在保障措施上,一是大力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加大政府部门对分享经济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度等;二是研究完善适应分享经济特点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措施,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三是研究完善适合分享经济特点的税收征管措施,不断提高分享经济纳税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四是建立健全反映分享经济的统计调查指标和评价指标,科学准确评估分享经济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和增加居民收入、扩大国内消费等方面的贡献;五是及时调整不适应分享经济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不断优化法律服务;六是各地区、各部门要担起责任、主动作为,切实加强对分享经济的深入研究,不断完善发展环境,创造良好社会预期。
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17-07-26 16:4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