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新规10月施行

   据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赵文君)记者31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近日修订出台,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秩序方面,办法为预防和制止假冒国企央企等违法行为,严厉禁止“使用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相关的文字,使公众误认为与国家出资、政府信用等有关联关系”“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进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故意申报与同行业在先有一定影响的他人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近似的企业名称”。办法规定对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中央”等字词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审核。
  为强化企业名称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名称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以模仿、混淆等方式侵犯他人在先合法权益,细化完善登记机关纠正企业名称的程序。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23-09-01 09: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