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广场等地可不佩戴口罩

   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重要措施。针对哪些情形或场景应佩戴口罩、建议佩戴口罩或可不佩戴口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12日印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为公众科学佩戴口罩作出权威指引。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实现平稳转段,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但全球疫情仍在流行,病毒株还在不断变异,我国仍存在疫情反弹的风险。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控疫情传播,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前五版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新版佩戴口罩指引。
  根据指引,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主要有以下三类,包括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情形、处于感染风险较高的情形或场景和严防疫情输入重点机构的情形或场景。
  部分公众关心哪些情况属于严防疫情输入重点机构的情形或场景,指引明确例如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应佩戴口罩。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防范将疫情输入相关重点机构。
  指引还明确,在感染风险较低、感染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感染风险较低且佩戴口罩可能对工作、生活和学习造成一定影响的情形或场景,可不佩戴口罩。例如在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或人员进行运动时。
  国家疾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引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需要进行修订完善。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地和行业实际,结合疫情情况,参照本口罩指引制定本地和本行业的口罩指引。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23-04-13 10: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