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科普场所不小于40平方米
本报讯(记者马晓冬通讯员郭文超)近日,市地震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技局和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天津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办法》,部署开展年度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按照《办法》要求,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应设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经费保障机制,配置至少两名防震减灾知识辅导教师,每年开展至少1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和校内地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防震减灾科普实践活动,校园内建有不小于40平方米的固定防震减灾知识科普场所。
我市目前已建成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1所、市级示范学校85所,基本实现全域覆盖。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22-08-11 08:5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