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更大力度援企稳岗政策,涵盖了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措施。在市政府新闻办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社局副局长郑巴音介绍了重点举措相关情况。
郑巴音介绍,在扩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范围方面,我市扩大了缓缴企业范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缓缴期限均实施至2022年底。我市扩大了缓缴行业范围。在目前政策涵盖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基础上,对照国家即将发布的特困行业清单,将相关特困行业纳入政策享受范围,同时,将养老保险缓缴期限由三个月延长至2022年底,失业、工伤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
在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方面,今年我市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国家控制失业率5.5%的参保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上周,我市已按照30%的返还比例,为456户大型企业拨付资金1.2亿元,下一步将按照20%的差额进行补发,并将对其余的大型企业和其他中小微企业按照新的返还比例陆续审核发放。
我市还为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企业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
我市还推出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创业担保贷款等一系列援企稳岗政策。疫情期间,我市各类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4月,共向企业发放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共计2864万元,涉及毕业生1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