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萌伟 王睿)自5月2日我市下发《天津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城乡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各区及时制定了本区工作方案,迅速启动排查工作。截至5月10日,全市共组织14009个排查组、42758人次、排查房屋1007962处、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1693处,其中重大安全隐患18处。目前,各区已对安全隐患采取了有效避险措施,确保不发生自建房塌房安全事故。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制镇、旅游景区、学校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聚焦人员密集、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方案》要求,5月10日前,全面排查摸清自建房风险底数情况,并对严重安全隐患立即采取紧急避险措施;5月31日前,推动各区制定整改方案,同步开展整改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彻底整改。
全面排查启动后,各区形成产权人和使用人自查、街镇排查、区政府协调推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平、河东、红桥、津南、西青、蓟州等区立即召开推动会,其他各区相继进行动员部署;河西、西青、蓟州、宁河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和平区针对区内房屋老化、商业门脸较多的现状特点,举一反三,主动扩面,将沿街门脸房、纳入重点排查范围;静海区建立专项整治协调机制,成立4个排查整治组,责任落实到人;宝坻区建立区直部门包联街道工作机制,加强对街镇排查人员的鉴定培训,有效提高排查精准性。
“目前,专项整治已进入制定整改方案阶段,我们将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推动各区制定‘一户一策’‘一栋一策’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集中力量推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实行挂销号管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