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晓冬)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从完善内外贸一体化制度体系、增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等方面提出19条具体措施,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助力我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
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可以帮助企业降低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带来的市场风险,也有利于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和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根据《若干措施》,天津将支持有条件和意愿的大型商贸、物流、供应链企业“走出去”,培育一批业务专、服务精、产品特、模式新、国内国际融合发展、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优质贸易企业,引导带动更多企业走业务发展一体化、服务平台化经营道路。同时,发挥我市汽车及零部件、自行车、地毯、五金制品、绢花、乐器、医疗器械等传统产品的集群优势,鼓励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优化产品质量,将国际通行的经营方式、经营技术引入国内,尽快构建适合外贸企业的国内营销网络。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近期对天津700余家外贸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44.9%的企业已开始国内外双向销售;29.1%的企业计划开拓国内市场,但面临转型压力;剩余26%的企业暂不考虑在国内销售。企业的主要困难在于缺乏国内市场渠道、品牌声誉和营销团队,且担心资金回款效率、专利侵权等问题。
针对这一情况,《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引导外贸企业从贴牌生产向研发设计、自有品牌、收购知名品牌等多元经营战略转型,利用线下商超、展会、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帮助外贸企业拓展国内销售渠道,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值得关注是,新型贸易模式、平台及供应链体系的加快发展也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机遇。根据《若干措施》,我市将培育内外贸一体化服务平台,为外贸企业的品牌策划、标准认证、渠道开放、数字转型、物流配送、信保融资、法律咨询等提供服务。
此外,结合“双中心”建设,《若干措施》提出建设区域商贸集散中心,扩大消费挖掘内需潜力。例如,依托小商品、农副产品、建材、汽车、五金机电等行业领域,推动形成区域辐射型集散中心;以静海海吉星一级批发市场、南马路五金城等市场为重点,培育建设内外贸一体化市场,推进市场改造提升和数字化升级。同时,利用天津在冷链、汽车等产业上的优势,构建相关产业链生态,探索业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