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养犬应做到“四要两不要”
本报讯(记者 韩雯 通讯员 樊晓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提高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养犬意识、规范文明养犬行为,一直为人们所关注。从即日起,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规划和自然管理局、市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一周的“推动文明养犬共建文明城市”主题宣传活动。昨日,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和平区金街举行。全市各区相关部门同步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22-04-08 11: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