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CCC免办 自我承诺便捷通道实施方案(试行)》

   为提升进口产品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免办”)审核和监管工作效率,服务我市贸易便利化,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确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天津市滨海新区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适用范围为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向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申请CCC免办业务且通过“CC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国家CCC免办系统”)申报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CCC免办申请企业”)。
  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以下简称“CCC免办便捷通道”),是指符合条件的CCC免办申请企业,通过自愿申报、自我承诺、自助办理的方式,在国家CCC免办系统中便捷获取《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的举措。相关证明信息通过国家CCC免办系统自动与海关部门联网对接,全程网络化、电子化,无需申请企业现场办理。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确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要求的通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进口产品,适用CCC免办便捷通道:为科研、测试和认证检测所需的产品和样品;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不含办公用品);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进口的零部件。市市场监管委鼓励信用记录良好,追溯体系完善,CCC免办业务较为频繁的申请企业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申请企业需符合所在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且产品实际从天津市进口,以及信用记录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2年内查无不良记录两个条件。
  申请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的企业,应当向申请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提交CCC免办便捷通道申请表、法人和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基本情况说明。申请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对申请企业和申请材料作初审,条件符合的推荐至市市场监管委。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企业由市市场监管委纳入CCC免办便捷通道单管理,并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备案。
  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递交书面变更申请:一是CCC免办产品清单需要调整的;二是法人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包括法人名称、注册地、经营地、法定代表人等);三是其他重大变更事项。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初审后书面报市市场监管委。市市场监管委对相关材料进行变更。
  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每年对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并对具体批次产品参照“双随机”形式实施检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发现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责令改正,报市市场监管委暂停便捷通道使用权限;情节严重的,由市市场监管委关闭相关企业的便捷通道使用权限;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一是无法持续满足CCC免办便捷通道申请条件的;二是申报材料应报未报或者申报不实的;三是不属于CCC目录内的产品通过CCC免办系统申报的;四是未按承诺使用或处理相关CCC免办产品的;五是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或不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批复,CCC免办便捷通道试行期为1年。1年后经过综合评估或按照总局要求,再决定是否继续延长使用期限。被取消使用权限的企业,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21-12-15 11: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