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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3-03-16 14:40:24

  每年年初或遇有重要任务、突发事件,由党员个人或党组织集体作出年度承诺或即时承诺,认真践行承诺。承诺要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局域网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党员以及流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的承诺践诺活动,社区党组织要积极搭建平台,组织社区党员和在职党员深入开展义工服务,多渠道服务群众。各区县要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干部为骨干,组织辖区内党员干部成立联系服务群众团队,为群众提供便利、快捷、有效服务。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党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佩戴党员徽章,亮出党员身份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展现良好形象。结合党员日常组织生活和年度民主评议,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领导点评等方式,对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评议。